“不和实习生谈恋爱”应成为新闻行业铁律吗?

导读:“不和实习生谈恋爱”应成为新闻行业铁律吗?

  这两天,《南方日报》记者成希被指强奸女实习生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多篇文章刷爆朋友圈。经其他媒体报道,受害者小卉(化名)的遭遇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很多同学和师姐告诉小卉,她们也受到过成希的骚扰和挑逗。还有不止一位网友表示,自己遇到过成希相同的“套路”,比如约到咖啡厅表白、抢夺身份证开房等。

 

  作为新闻从业者,看到这种事除了感到脸上无光,我自觉还有一点义务说清楚其中的是是非非。目前,当事人已报警,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因此法律上的事可以缓一缓再说,不妨先谈一谈记者与实习生的相处规则。

 

 

  很多网友质疑为什么要跟男记者进旅馆房间,认为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小卉是这样解释的:“我难道因为一个老师拿了我身份证就去报警吗?我跟他进房间,真的没有想到他会强来。因为即使是他跟我示好,我也并没有觉得他不正经——因为他说没有女朋友啊,我觉得示好也很正常吧。”

 

  这里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小卉认为老师跟自己示好很正常。记者跟自己带的实习生表白本身就不正常,跟他有没有女朋友没关系。为什么?因为双方处于权力不对等的位置。在任何职业中,这种由上到下的示爱都是不正当的,比如老板与职员,导师与研究生。

 

  虽说记者没什么真正的权力,但在与实习生的关系中,记者处于绝对强势的一方。双方更因为社会阅历的深浅不同,信息也不对称。小卉之所以害怕得罪成希,进而让他步步逼近最终得逞,正是认为他是资深记者,在广州市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害怕遭到报复。处于这样的不利条件之下,一个女实习生怎么可能像拒绝同龄同学一样,拒绝自己的“老师”?

 

  因此对受害者提出过高的自我保护要求是不合理的,问题的正确问法是:怎样让实习生避免进入如此尴尬而危险的境地?

 

  在我看来,最有效的做法是将“不得和自己的实习生谈恋爱”设为行业铁律。不仅要让每一位记者有这样的自觉,也要让每一位新闻专业学生了解这条规则。只有这样,当“老师”向自己示爱的时候,她们才会明确地意识到对方已经越界,进而产生警惕心。

 

 

  实习生与记者的关系,正类似于学生与老师的关系,况且实习生口口声声喊的也是“老师”。但是记者与实习生相处远没有学生与老师那么正式,通常全凭记者自律。无论是职业上的指导还是私下的相处,都没有成文的规矩。实习生碰上怎样的老师,多数情况全凭运气。

 

(编辑:文子)

  怎样带好实习生不是今天要讨论的内容,但经过这桩让新闻业蒙羞的丑事之后,“不和实习生谈恋爱”应该成为全行业共同遵守的规范。不要说什么万一有真爱,如果是真爱,会急在这一时?不要拿“感情”为耍流氓做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