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恋爱矛盾需理智

导读:处理恋爱矛盾需理智

  故意杀人罪:

  1、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2、《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情节较轻的,。

  案例:

  小吴与女友小俊均是在校大学生,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小吴经常带小俊购物、外出游玩,有时在外开房同居。为支付上述高额费用,小吴经常向家里要钱或向老师、同学借钱,还将其父为其购买的富康牌轿车抵押贷款,用于二人消费。尽管如此,小吴仍不能满足小俊的物质需求,小俊经常埋怨小吴没有钱,多次催促小吴向其父亲索要位于市中心的房产,并执意要搬进该房居住,让小吴感到很为难,压力很大。

  情侣因此常常吵架,慢慢的感情上产生隔阂,小吴依旧不能满足小俊的要求遂小俊提出分手。2006年4月的一天,小吴再次开车去小俊的学校找小俊,准备好好聊聊,来挽救他们的恋情。小吴将他的车停放在小俊学校的停车场内后,与车内的小俊聊天。

  期间,二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并且小俊一直坚持要分手,以致小吴认为小俊是为了钱和房子才与其交往,在激怒之下将小俊掐死。

  后小吴将载有小俊尸体的车子弃某停车场内;同月,小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小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判决结果:

,小吴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小吴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其父在案发后主动报案,并能代替小小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小吴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情节较轻的,,判决被告人小吴犯故意杀人罪,,缓期二年执行,。

  本案中是小史与小俊在恋爱期间,不能正确处理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矛盾,从而导致小史用暴力方式杀害小俊。出于恋爱关系的特殊性,在恋爱矛盾双方当事人对矛盾的引发和激化都有一定责任,小吴与小俊在矛盾中也认识不到本人的过错,而把过错责任归结到对方的不当行为上,所以引发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小俊过高的物质需求给小吴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是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在案发当日,小俊再次让小吴向其父亲索要房产,系激化矛盾的直接原因。其实,女方在恋爱期间接受或要求男方给予财物比较普遍,然而,小俊在度的把握上有失分寸,虽称不上有明显过错,但确有不妥之处,并且又在言语上刺激小吴,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小吴是在校大学生,对恋爱矛盾的处理经验不足,案发时受到言语刺激,一时冲动激情杀人。

  所以对小吴适用死刑时要根据上述情况考量。在恋爱中,磕磕绊绊是难以避免的,男女思维的差异,往往会使双方的心理感受有时差,一方认为没什么,一方却承受着压力和委屈,所以会引发矛盾的产生。情侣们在处理这些矛盾时要做的就是互相包容,理性处理矛盾,避免矛盾的激化而造成的无法磨灭的痛,避免像这个案例一样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痛苦。
(编辑:又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