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小偷致死”犯法吗 网民声音一边倒

导读:“男子追小偷致死”犯法吗 网民声音一边倒

  近日,“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身亡被起诉”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13日,福建省检察机关对媒体表示,案件还在审查中,“尚未提起公诉”。这意味着此前的报道中,关于“被公诉”的说法有误。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报道的细节,尚无法判断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即使嫌疑人被公诉,仍有可能无罪释放。

  据报道,今年3月19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蓝某在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家中睡觉,忽然感觉有人偷窃其养殖的家禽,被发现的被害人陈某随即逃跑,蓝某随后追赶。当时雨天路滑,蓝某追了一段后,伸手从后面抓扯住陈某的左手衣袖,陈某左手用力后甩挣脱蓝某,随即陈某侧身摔倒在水泥路面上,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福建检察机关介绍,今年3月29日,侦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月5日,、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10月27日,,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福建检察机关的回应说明此案尚未进入公诉阶段,此前“被起诉”的报道有误。检方还表示,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知情人士对北京时间记者透露,检方对此前信息披露失实很不高兴,相关责任人是一名“刚入职的小年轻”,被领导批评了,希望媒体不要再继续炒作此事。

  截止14日下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不少网民都呼吁有关部门慎重判决此案,在微博上《男子猛追小偷致其身亡涉过失致死被起诉,合理吗?》的投票调查中,投票的8万余名网民中有70%认为“不合理”。有网民直言:“当年南京法官一纸宣判书,中国老人20年无人敢扶!今年你再来个过失杀人,中国未来只能是盗匪横行了!”

  媒体报道中说,“雨天路滑”“抓扯”是导致被害人摔倒死亡的原因。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专家岳屾山对北京时间记者表示,根据现在公开的细节,“很难判断嫌疑人的具体责任”。

  岳屾山说,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嫌疑人主观上不追求被害人死亡,但客观上造成死亡的结果。他说:“路滑,人有可能摔倒受伤,但死亡可能性比较低;抓扯的情况也一样,平时朋友玩闹会抓扯,发生争执时也会抓扯,甚至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候也有拉扯,所以要具体判断。”

  岳屾山认为,最终判断蓝某是否有罪,需要综合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与监控视频等证据一起判断。

  即使蓝某被提起公诉,就一定会被判刑吗?岳屾山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如果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可以放弃公诉;,、起诉阶段的证据和材料判断,如果证据充分,就可以做出有罪判决,“但如果认为事实不存在、证据不充分,也可以宣布无罪判决”。

  岳屾山说,若蓝某被判无罪,他可在判决生效后根据《国家赔偿法》,申请羁押期间的赔偿,“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
(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