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交通法规 公安部123号令

发布时间:2019-08-07 14:56:15


  2015年未出台新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新规定。因此,2015年仍将沿用于2013年生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部交通法规全文明确了驾驶证的申请过程中的考试内容、要求和驾驶证使用过程中的违法扣分规则、换证、补证等问题,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驾驶人考试制度

  小型汽车: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大中型客货车: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驾驶证实习期管理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违法扣分

  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六大便民举措

  1.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可在县级车管所办理。

  2.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3.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4.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5.开通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

  6.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123号

,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9月1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