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谋离婚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25 18:07:15


  所谓通谋虚假离婚(又称假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真正离婚的意思,但形式上已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的行为。具体说,就是双方本不想离婚,但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目的,相互约定暂时离异,待既定目的实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那么通谋离婚纠纷如何处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小编为大家带来通谋离婚纠纷如何处理的详细内容吧。

  一、通谋离婚纠纷如何处理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应当再审。。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二、通谋虚假离婚的特征

  通谋虚假离婚与被欺诈离婚不同。被欺诈离婚是一方被另一方欺诈而离婚。通谋虚假的离婚,是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合谋串通,骗取离婚登记的行为,欺诈的对象是婚姻管理机关。通谋虚假离婚的双方相互之间不存在欺骗与被欺骗问题。因而,通谋虚假离婚有如下特征:

  (1) 假离婚中一切预谋都是夫妻共同策划而定,主体是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有共同通谋。

  (2) 当事人双方离异时,夫妻感情正常或未完全破裂,因而离婚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而是双方共同虚假的意思表示。

  (3) 双方的真实动机不是离婚,离婚只是一种手段,即通过暂时的离婚这种手段实现其他目的。如回城、进城、给子女办转户口、多生子女、多分房屋、多享受福利补贴(如暖气、煤气补贴)、逃避债务;等等。

  (4) 双方离婚只是形式上的或暂时性的,实质上并没有永久性解除夫妻关系。因而,通谋虚假离婚,一般在离婚后,双方是“貌离神合”,保持来往,期待的目的达到或条件成熟后,随时准备复婚。

  (5) 假离婚的结果并不具有唯一性,时有“弄假成真”的相反结果发生。在一般情况下,假离婚的目的实现后,双方当事人能够如愿以偿,按期复婚;但也有少数当事人,假离婚后一方中途变卦,违反假离婚约定,不愿复婚或已与他人再婚,弄假成真。

  三、通谋离婚的法律效力

  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通谋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结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但是,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通谋离婚纠纷如何处理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通谋离婚的相关知识呢?虚假离婚分为通谋离婚与欺诈离婚。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被宣告无效;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