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票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1-04-11 18:42:15


  核心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转让股份方面比较自由,同时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票的受到哪些限制呢?下面,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固有特征。股份本身作为一种财产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股份转让可以不经过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份的转让自由并非绝对自由。主要有以下限制:

  1.转让方式的限制

  《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如果违反该规定而转让股票,应属无效: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采取交付主义,即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既发生转让的效力。一般来说,上市交易的股票即属此类。

  2.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

  3.对特定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

  (1)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该款规定为了避免“职业发起,投机牟利”。如果违反该规定,转让无效。

  (2)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