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条

  • 颁布单位:《侵权责任法》释义第七十条
  • 更新时间:2011-06-03
  • 关键词:设施 民用 事故 侵权 受害人 事由 故意 免责 承担责任

  第七十条 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解读:此条规定民用核设施事故侵权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该设施的经营者。民用核设施事故侵权的免责事由仅限定于于:一不可抗力中的战争因素;二受害人故意。受害人重大过失都不能构成其免责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