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57条

  • 颁布单位: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第57条
  • 更新时间: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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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的义务】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