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82条

  • 颁布单位: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82条
  • 更新时间:2019-09-08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请求 抗诉 被害人 五日 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请求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关联法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