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55条

  • 颁布单位: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55条
  • 更新时间:2019-09-07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可以 被告人 审判 法庭 起诉书

  第一百五十五条 【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关联法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