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166条

  •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166条
  • 更新时间:2011-06-01
  • 关键词:刑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亲友 单位 自己 或者 商品 经营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