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第19条
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关联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
《企业名称管理管理实施办法》第28、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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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关联法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9条
《企业名称管理管理实施办法》第28、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