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申请积分落户的程序

【标签】积分入户|户口

更新时间:2021-01-15

  核心提示:青岛市怎么申请积分落户?申请积分落户的程序怎么样?根据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想通过积分落户青岛的人员需要满足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城区和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缴满社保满3年等条件。以下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

  青岛市申请积分落户的程序:

  一、青岛市申请积分落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高中以上学历,也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2、在本市(指城区和新区,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本市城区和新区,则是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是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

  3、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

  4、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5、无犯罪记录,并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

  二、青岛积分入户需要多少分?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

  1、基本分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参保情况、住房情况五项指标;

  2、导向分指标包括紧缺工种、落户地区两项指标;

  3、附加分指标包括投资纳税、表彰奖励、社会服务三项指标;

  4、负积分指标为违法失信一项指标。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三、青岛市积分落户怎么办理?

  1、申请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经系统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同时提供相关积分指标证明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并对其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2、受理部门出具受理回执。

  各积分落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经确认资料无误后,按照《青岛市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表》的设定进行初审,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出具受理回执。若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3、录入符合条件的人员的资料信息。

  各积分落户受理窗口应及时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资料录入积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纸质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资料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有关材料及数据,并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分送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山东省居住证》办理期限、无犯罪记录、年龄情况、学历证书、合法固定住所情况、投资纳税情况、义务献血、志愿者服务等进行复审,复审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复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发落户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复审情况,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并公示。积分相同者,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排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复核确认的申请人积分排名和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拟落户人员名单并签发落户卡,申请人凭落户卡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