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住登记满半年可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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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8-26

  核心提示:2016年2月15日河北政府公布了《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加了我省居住证的“含金量”,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有5项权利、8项基本公共服务和8项便利。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啥条件?怎么申领?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据介绍,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及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领居住证需什么材料

  首先,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派出所需要当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包括出租房房主、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和有关单位等)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旦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申领居住证要注意什么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须每年签注1次

  按照国家规定,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持有人不能享有居住地提供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虽然可以恢复,证件也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将会重新计算。

  2、租房地址有变化不需要重新申领居住证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在居住地所属市区范围内或所属县(市)范围内有效。因此,在本市区、县范围内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只需要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登记,不需要换领新居住证;离开本市区、县范围到其他地方居住的,需要重新换领新居住证。

  3、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办理登记项目变更手续也不收费。但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关于居住证工本费的价格,,待接到通知后我们会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