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

【标签】诬告陷害罪

更新时间:2020-04-21

  核心提示:在实际生活中,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诬告陷害罪。那么,成立诬告陷害罪的要件包括哪些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就不能成立诬告陷害罪。成立诬告陷害罪最基本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侵犯的对象,诬告陷害罪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侵害的行为,主要是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具体的行为条件是:

  1.捏造刑事犯罪事实。行为人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是简单地使他人受到侮辱的,则不构成本罪,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等民事犯罪;

  2.向有关机关告发。犯本罪的行为人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还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要是行为人没有这个举动的话,即使捏造的是对方的刑事犯罪事实,但由于有关机关并不知晓,可能根本就不会立案调查,所以不会构成诬告陷害。

  3.诬告陷害对象明确。行为人进行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有明确的对象的,不是不特定的人。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三、行为人,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四、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上,一定是故意的,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于出于什么动机,不影响定罪。

  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诬告陷害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