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定门诊如何申请?

【标签】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0-11-30

  核心提示:在东莞,,社会保险参保人申请特定门诊的,应该到市社保分局申请。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东莞特定门诊如何申请。

  申请材料

  到社保分局申请特定门诊所需材料

  1、市内定点医院就诊的提供《东莞市特定门诊诊断证明》;

  市外定点医院就诊的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市外定点医院指:

  1、我市在广州(本省省会城市)的定点医院;2、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的异地指定医疗机构。);

  2、近期(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等资料;

  3、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肾、心脏、骨髓等移植术后的患者须提供手术纪录或术后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

  (1)参保患者在医院(一级或一级以上)就诊;

  (2)主诊医生为参保患者提出特定门诊申请:

  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的,在门诊就诊或出院时向医院提出申请,领取由主诊医师填写并经医院审核盖章的《东莞市特定门诊诊断证明》;

  在市外定点医院就诊的, 在门诊就诊或出院时由主诊医生为参保患者开出《疾病诊断证明》;

  (3)凭上述资料到就近的社保分局申请特定门诊;

  (4)经审核批准后领取《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

  温馨提示

  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上材料参保人需留存的,应在申领前自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