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职工投保人身险吗?

【标签】保险

更新时间:2021-04-26

  核心提示:可以为职工投保人身险吗?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为职工投保人身险,但是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这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与劳动者的不对等关系,把受益人写为对劳动者没有保险利益的人,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投保人可以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人身险,可以为劳动者投保人身险。

  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投保人为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与劳动者的不对等关系,把受益人写为对劳动者没有保险利益的人,如用人单位,而使保单对劳动者没有利益,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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