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受伤由谁负责?

【标签】侵权

更新时间:2019-11-29

  核心提示:见义勇为者受伤由谁负责?见义勇为者为保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致使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见义勇为者可以请求受益人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见义勇为者受伤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的,依法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受益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如何给见义勇为行为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使其受到损失后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最高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从公平原则出发,对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赋予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的权利,规定了制止侵害行为的受益人的补偿责任,即在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时,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承担适当补偿的责任。

  如果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即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