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怎么维权?

【标签】银行|理财产品

更新时间:2020-07-02

  核心提示:根据2013年8月30日发布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规定,消费者可依据《指引》,对误导销售、夸大收益等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进行检举和控告。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2013年8月30日发布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针对银行服务制定了“八项禁止性规定”,其中五条是针对近期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购买理财产品时被“忽悠”的问题。

  银行服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制定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了解银行业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不得篡改、违法使用银行业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不得混淆、模糊两者性质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

  6、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披露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7、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便利性原则,合理安排柜面窗口,缩减等候时间,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

  8、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照顾残疾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尽量提供便利化服务,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消费者可依据《指引》,对上述误导销售、夸大收益等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进行检举和控告。,督促其纠正;而对于消费者认为未得到银行妥善处理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