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财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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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22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并不是指某个单一的权利,而是诸种民事权利的综合或总称。从外延上看,公司法人财产权不仅包括公司的法人财产所有权,而且包括债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入公司的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其中,公司的法人财产所有权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最为基础和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资产和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财产所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公司的债权是公司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合同约定而享有的请求权;公司的知识产权则是公司对自己的名称、商标、专利、著作等无形财产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结合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所谓公司法人财产权就是公司依法所享有的、对股东投资形成的公司资产和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累的全部财产独立支配的民事权利,一般来讲,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

  1.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为重要和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也是最富有代表性的企业法人,作为企业法人,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公司就不成其为法人。因此,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具备法人资格的集中体现。

  2.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排他性。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享有者只能是公司,而不能是公司的股东,更不能是其他组织或个人。公司依靠股东的出资得以成立,但在公司成立后,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于股东。公司完全以自己的意志独立享有法人财产权,除法律规定外,不受股东和他人的非法干预和限制。

  3.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是公司的全部财产。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涉及到公司所拥有的一切财产,不仅包括股东注入公司的原始出资,而且包括公司从事生产经济活动后的增值财产,甚至还包括公司所创造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因此,公司享有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人的全部财产权,而不只是一部分财产权。

  4.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内容是指公司对其全部财产的独立支配权。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对自己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即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权利,是来源于公司本身的一种比较完整、充分的民事权利。

  5.公司法人财产权具有恒定性。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对公司来说具有恒定性,它产生于公司的依法成立,消灭于公司的依法终止。只要公司法人没有终止,法人财产权就始终存在。不仅股东不能以公司章程限制公司的这种权利,而且政府和有关监督机构也不得非法剥夺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