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就成为诉讼证据吗

【标签】医疗事故鉴定

更新时间:2021-01-26

  鉴定结论并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然证据。。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往往并不据此判决不赔偿,而是依据不同的法律和证据判决。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

  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可以直接认定侵权责任成立。

  由此观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仅仅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既可以采信它,也可以否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