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土地证需要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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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29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天津怎么办土地证?

  一、办件依据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登记规则》、《地籍调查规程》、《天津市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二、办件须知

  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出让合同(划拨决议书、作价入股决定书、土地租赁合同、土地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已缴出让金及契税票据;

  3、地上物处理证明文件及补偿交费票据(转让协议及票据);

  4、 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证明、指界委托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涉外企业还需提供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

  5、 实测1/500地籍图、界址表、测绘资料2份、宗地图3份等;

  6、 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

  判决、拍卖方式取得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确认书、拍卖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7、其它有关文件。

  三、办件程序

  ★ 申请登记。

  ★ 权属审核。

  ★ 地籍调查。

  ★ 批准土地登记。

  四、办件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按津政发(1991)53号文件标准收取

  复印件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