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怎样计算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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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1-06

  核心提示: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知识内容。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1、按应税车辆全部价款确定的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车辆,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进口自用车辆,为组合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按核定计税价格确定的计税依据

  (1)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2)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最低计税价格。

  3、按特殊规定确定的计税依据

  (1)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2)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超过10年的,计税依据为零。

  (3)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4)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和有效证明。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填写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身份证明

  (1)个人车辆提供纳税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纳税人是外国人的,提供中文姓名翻译证明;

  (2)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纳税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纳税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明。

  3、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报税联原件)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罚没车辆合格证明《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