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非婚生子女怎么落户?

【标签】非婚生子女

更新时间:2020-05-11

  核心提示:福州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亲或者随母亲落户,办理落户手续凭婴儿的出生证明、申请报告等材料到母亲/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即可。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婚生子女落户的程序。

  一、非婚生子女落户所需材料:

  (一)非婚生子女随母落户所需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生母书面申请报告

  3.警务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

  4.《户口簿》

  (二)非婚生子女随父落户所需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亲申请报告

  3.《户口簿》

  4.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母亲/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请,逐级呈报审批。

  三、办理机构:母亲/父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订稿)》

  一、出生登记

  4、非婚生婴儿随母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母书面申请报告、警务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户口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

  5、非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申请报告、《户口簿》、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一份、知情人一份、邻居二份,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