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如何办理投靠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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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1-23

  核心提示:福州市投靠入户可以分为:夫妻投靠入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无子女照顾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入户等情况。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投靠入户的程序。

  一、办理投靠入户的程序:

  申请人到分局、,原籍地迁出后在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二、办理机构:

  分局、,落户地派出所窗口落户。

  三、投靠入户所需材料:

  (一)办理夫妻投靠入户需要的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结婚证》

  4.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所需材料:

  1.父母《结婚证》

  2.《户口簿》

  3.《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4.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5.《身份证》

  6.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

  7.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三)无子女照顾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入户所需材料:

  1.祖父母、外祖父母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本市、县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证明

  2.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

  4.被投靠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关系及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证明,并提供满一年《暂住证》

  5.《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