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怎么申请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鉴定

【标签】工伤

更新时间:2019-09-04

  核心提示:在广州,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鉴定申请者携带相关材料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广州怎么申请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鉴定。

  办理条件

  伤病职工;符合因病提前退休年龄条件、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有10年以上连续工龄者,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失业人员;工亡职工亲属;受委托鉴定人员。

  办理程序

  1、办理者携带相关材料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2、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所需材料

  申请非因工负伤或疾病劳动能力鉴定须填报《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与该次诊断之伤病相关的住院资料及近期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3、化验单 (如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糖等)(复印件);

  4、疾病证明书(复印件);

  5、恶性肿瘤须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6、手术治疗者须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

  7、属于工亡职工亲属供养关系确认的申请应提供工亡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与该工亡职工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

  8、、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鉴定事项应出具委托书;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劳动手册、个人缴费历史单(原件及复印件);

  10、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87656275(广州)、84692973(番禺区)、86969386(花都区)、87963237(从化市)、82759962(增城市)

  受理部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

  广州受理点: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8、9号窗;

  番禺区受理点: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

  花都区受理点: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兰花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化市受理点: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一楼;

  增城市受理点: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25号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

  390元。已参加广州市工伤保险并仍保留原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

  (一)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999号);

  (二)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费问题复函的通知》(穗价〔2011〕3号);

  (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对<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复函》(穗人社办函〔2011〕35号)。

  办理依据

、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三)《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穗劳福字〔1997〕7号)

  (四)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鉴委〔2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