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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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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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 残评定不服的,。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