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要履行什么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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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2-07

  核心提示:监护人指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那么监护人要履行什么监护职责?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利益应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