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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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21

  核心提示:?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超过一年的,。

  关于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

  (1) 一般情形;

  (2) 军婚诉讼:a,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b,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c,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3、: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的;

  (2)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起诉离婚的;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的;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6)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

  4、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涉外离婚规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不论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居住但未定居,,。

  诉讼离婚案件管辖问题

  下列民事诉讼,;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未超过一年的,。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

  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