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办理?
【标签】诉讼离婚
更新时间:2019-10-21
核心提示:?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超过一年的,。
关于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
(1) 一般情形;
(2) 军婚诉讼:a,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b,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c,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3、: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的;
(2)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起诉离婚的;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的;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6)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
4、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涉外离婚规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不论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居住但未定居,,。
诉讼离婚案件管辖问题
下列民事诉讼,;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未超过一年的,。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
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热门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关经验
-
04-17 0
-
11-17 0
-
07-03 1
-
01-30 1
-
02-10 0
-
05-08 1
-
11-22 0
-
05-29 1
-
01-05 1
-
05-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