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改房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标签】房改房|土地使用证

更新时间:2021-03-12

  核心提示:合肥市房改房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按照不同的申报人申请,有三种申报办理程序,其中一种办理程序是:原房改单位统一申报的,由原房改单位收集、整理以下材料申报办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具体介绍。

  我市行政区内按房改政策购买100%产权公有住房的职工,,依法领取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我市,该住房土地使用权申报办理程序一般来说,是由房改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土地权属等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报国土部门审核,待批准后即可领取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不同的申报人申请,有以下三种申报办理程序:

  (一)原房改单位统一申报的,由原房改单位收集、整理以下材料申报办理:

  1、“房改房”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公有住房出售协议书复印件;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

    4、提供载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

  (二)原房改单位已统一办理、住户漏办的,房改单位未统一办理、住户自己前往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原房改单位出具的同意个人申报证明。

  (三)已进入二手市场交易的“房改房”,新房主在取得变更后的房产证后,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机构或自己申报变更、补办手续:

  1、变更后的新房产证、新房主身份证、交易合同复印件;

  2、原“房改房”住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纳土地收益金收据复印件;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明细表;

  4、提供载有房屋平面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

  住户自己申请的,在向市国土部门提供必备材料后,从正式受理日起算,大约15个工作日后就可领到证书。市国土部门收取办证工本费、变更登记费共计30元/本,下岗职工还将减半收取。

  住户领取到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明确载有该权利人拥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坐落、用途、类型等,该证书内的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该证书表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将从原房改单位用地范围内扣除,原房改单位不再拥有已出售房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