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

【标签】离婚

更新时间:2021-01-03

  核心提示: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一般而言,精神障碍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本人或者配偶要求离婚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精神病人怎么办理离婚?

  精神病人的情况不同,离婚的程序也不同。

  精神病人分为三种:

  一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三是有时能够辨认,有时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一般而言,精神障碍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第2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因此,精神病人本人或者配偶要求离婚的,。

  在离婚诉讼中,,应适当给精神病人多分,并判定另一方离婚后给予某些护理和照顾。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以及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总之,目的是为了切实保护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一方的各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