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不能出游,能要求旅行社退团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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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2-09

  核心提示:因病不能出游,能要求旅行社退团费吗?法律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经营者也可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旅游者因病不能出游的,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是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旅游社扣除必要费用后返还余款。

  《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六十六条规定,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