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2014

【标签】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费

更新时间:2020-01-04

  核心提示:2014年上海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多少?根据上海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上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更多关于上海独生子女费的内容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2014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岁止。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相关知识内容链接:

  (一)上海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二)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