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箱费”合理吗?

【标签】快递

更新时间:2019-08-30

  核心提示:消费者在网购商品送达后,要求先验货再签收,物流公司却表示“开箱验货可以,得先交开箱费,否则只能先签收再验货”。受外在市场环境的影响,一方面人们在网购中时常遇到拿假货、残次品冒充正品的现象;另一方面物流服务业的野蛮分拣、私拆包裹的报道屡见不鲜。那么,消费者表示先开箱检查是无理要求吗?快递公司要求收取“开箱费”合理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消费者要求先验货再签收是必要的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措施,于情于理无可指摘。

  从法律上讲,物流公司的“开箱费”条件应属于快递业的“霸王条款”。

  第一,网购本是卖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事情,但因为空间、资源制约及细化分工的关系,快递公司成了双方之外必不可少的第三方。而作为服务受托者,快递公司服务所产生的成本本应由委托方即产品卖家承担,或由双方约定的服务价格所覆盖。因此,快递公司向消费者收取“开箱费”实在是无根无据,于情相违。

  第二,无论是卖家、消费者还是快递公司,在买卖关系及委托关系成立前,均应对商品在快递过程中可能的损坏(包括外包装保持完好的情形下)有预见性,并应在交易及委托的契约中作出明确约定。

  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购过程中,应该尽量详细交易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