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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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6-15

  核心提示:2014年春节法定节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更多具体有关过年加班工资的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2014年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首先,,其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上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3倍工资。

  而初四至初七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注意: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2、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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