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平台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标签】消费者权益|微信

更新时间:2020-07-09

  核心提示:目前微信对于以企业名义申请的公众账号要求先经过工商等第三方资格认证;但对于个人申请的公众账号,无法进行资格认证。从法律的角度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没有为微信集赞营销模式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微信交易平台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国家工商总局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比较原则,针对的仍然局限于严格意义上的传统买卖或者服务行为,微信点赞、微信交易等类似行为还无法纳入其中,难以适用。

  从法律的角度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没有为微信集赞营销模式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外,由于微信账号的虚拟性、临时性等特点,微信平台营销商也不可能办理相应的工商注册手续,反而可以随意删除其发布的信息,并不符合市场秩序管理的要求。

  微信交易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通过微信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包括电商身份认证、工商注册、网络虚拟空间租用或登记备案、信用评价等等,才能保证交易的安全。但是,微信作为一种私人交流工具,在设计和运作中并不具备上述发展电子商务的因素,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交易风险。

  (一)在商品展示环节

  微信集赞交易平台并不能对商品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和展示,朋友圈中的商品或服务推广消息,一般不会显示销售额、商品价格,缺少购买者信用评价和对货物质量的评价,甚至不会列出商品的尺码、颜色、月销量、评分、商品详情、成交记录等。消费者无法通过微信平台提供的信息充分了解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与已经发展成熟的淘宝交易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二)在商品交易环节

  一些卖家利用微信推销产品或服务,无休止地骚扰用户。甚至有些卖家利用微信平台,诱导使用其他合法网络交易平台的消费者,脱离原有网站中的安全支付系统,使消费者面临巨大的安全风险。如在微信里进行交易,常被要求先付款再出货,。

  (三)在退货环节

  消费者面临更大的风险。微信买卖纠纷虽可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来解决,而且法律赋予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力。但由于微信生意圈是基于信任而存在的熟人消费圈,在买卖过程中,往往没有确定契约关系的买卖合同,很多应用程序不具备有效的实名制认证功能,在这种平台上进行买卖行为,相当于处在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真空地带,一旦出现纠纷,。而且微信平台设计本身缺乏相应的销售申诉体系,消费者受到欺诈后投诉求助也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