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单独二胎最新消息如何?

【标签】计划生育|单独二胎

更新时间:2019-10-28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4月22日起全面启动。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并取消了四年的生育间隔限制。具体关于黑龙江单独二胎最新消息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黑龙江单独二胎最新消息如何?

  2014年4月22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日起全面启动,即日起,黑龙江省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单独家庭生育二胎。

  按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可以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如果夫妻一方户籍是本省的,可以到本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核实和初审,并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注意:

  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妻,不能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来领取的奖励费不需退回。

  单独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应当交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待和奖励。原已享受的奖励费不需要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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