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3养老金普遍增加115元

【标签】养老保险金

更新时间:2019-07-17

  核心提示:吉林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每人每月增加115元,根据不同的累计缴费年限,还有不同的调整。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吉林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炉:普遍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根据不同的累计缴费年限,还有不同的调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工作会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这次调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方案中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其中,普遍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115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解读:

  普遍调整着重体现公平,保证了所有退休人员的待遇普遍得到提高,包括不参与工龄项目调整的“五七家属工”等群体,体现了二次分配过程中公平优先的基本原则;同时,努力兼顾效率,继续坚持调整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因素挂钩,努力营造“多缴费,多得待遇”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