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产案件诉讼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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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9-23

  核心提示: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诉讼费用承担

  1、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

、裁定的,。

  3、

,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4、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5、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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