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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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7-10

  核心提示:在广州,《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发放。下面法律编辑为您详细解答《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发放。

  办理条件

  (一)符合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包括: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符合享受“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包括: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该类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备案4、归档

  所需材料

  符合申领《登记证》条件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片(一寸彩照2张)、《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分别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办理;

  2、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广州市工商部门发放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毕业离校后,凭《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毕业证书和广州市工商部门发放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二)享受“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凭与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办理;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凭企业关闭破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办理;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凭《广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社会救济领取证》)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办理。

  联系方式

  劳动者所地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越秀区88900160、海珠区 84399730

  荔湾区81813089、天河区 87580766、87507675

  白云区26090971、黄埔区 82376200

  花都区86827402、番禺区 84692973

  南沙区34689085 34689091、萝岗区 82118635

  从化市87961451、增城市 82733853

  受理部门

  (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申领;

  (二)其他群体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领

  受理地点(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申领;

  (二)其他群体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领

  受理时间

  工作日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送审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