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怎么办理?

【标签】商品房预售

更新时间:2019-09-04

  核心提示:西安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需提交申请表、申请法人委托书、申请报告、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文件材料到房屋管理局。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程序。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房管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录入、扫描资料,并进行建档;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组织现场踏勘;

  3、组织协调建立预售房屋销售系统;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签发;

  5、分管局长签发;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市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予以公示。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其他必要材料

  三、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