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会团体怎么设立分支机构?

【标签】设立

更新时间:2019-10-07

  核心提示:西安市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需提交设立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的程序。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组织现场踏勘,提出拟办意见;

  3、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局领导签发;

  4、。

  二、申报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3、填写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4、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6、填写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表》

  申请书应当包括设立的理由,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会团体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还应遵照《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提交有材料。

  三、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2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