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发布时间:2020-01-12 01:33:15


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

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办理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寻找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