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改病历医院被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发布时间:2019-08-20 13:52:15


  通化人张小姐的父亲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治病时死亡,母亲受不了打击自杀了。,她只身一人奔走了4年,终于得到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的认定。“接到判决书那一刻我欲哭无泪,,最终我都是最大的输家,我输的是父亲的生命。”

  张小姐今年33岁,2001年她在长春开了一家装潢公司。同年,父亲被诊断为酒精性肝硬化、肝腹水。2001年10月25日她把父亲转至中日联谊医院消化内科病房,由主治医师张教授治疗,不到一周时间,父亲有了明显的好转。

  事情从2001年11月9日开始又有了变化,那天主任医师林教授来查房,还开了药。但用药时,父亲感到发热、恶心、呕吐,打完药过一会儿反应就没了。就这样每天用药时,父亲的反应越来越强烈了。

  11月12日,父亲见到张教授,说这药不能再用了。张教授告诉身边的以“经治医生”身份出现的王某停用这种药。

  当日下午,父亲打针时突然叫张小姐:“闺女,我腮咋抖呢?”她看到父亲脸色不对,赶紧看用的药,没想到看到的是父亲要求停用的药。“这药不是让停了吗,怎么又用上了?”虽然心有疑问但也没敢多想,赶紧往下拔针头,这时父亲已经抖成一团了。

  11月16日下午,张小姐没想到父亲真的死了。

  张小姐怀疑父亲的死与用药有关,为什么主治医师已经医嘱“经治医生”停止用药了,她怎么还不给停呢?为此她将“经治医师”投拆到医院。

  2001年12月7日,张小姐得到医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答复,给了她一份“张安医疗事件鉴定意见”。意见上说是病人的“经治医师”工作认真负责,病人要求停药未停的原因是多方面为病人着想,而且病人的死亡是疾病本身发展所致,与用药无关。

  张小姐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开始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父亲去世一个月后,张小姐带着两位律师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医院提供了部分病历。几个月后,她第二次带律师到医院,才把病历复印全。

  为了父亲的医疗纠纷,2001年元旦,她将公司停业,奔走在长春市各部门。2002年4月,张小姐突然接到妈妈自杀消息的电话。张小姐觉得一座大山压下来,母亲的死,。没有了生活来源,张小姐把房子卖了。3年来,父亲临终时痛苦的表情一直在她眼前闪现,她记不清翻过多少遍父亲的病历,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没吃过一顿舒心饭。

  医生竟然涂改伪造病历

  2004年7月19日事情有了转机,她又到医疗鉴定部门,偶然看到中日联谊医院出具的病历复印件,与自己手中的复印件有不一样的地方。她把这个问题汇报到医疗鉴定部门,医疗鉴定部门调查发现,中日联谊医院出具的病历复印件与病历原件确实不符(主客观病历多处内容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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