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逾期两天忘续缴 肇事司机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21-04-11 01:55:15


  近日,在204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本来系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一般是一方得到相应的赔偿,另一方也就判个缓刑。而本案则因肇事车辆的车主及时续保,导致车保险逾期两天,肇事处理“两重天”,死者亲属仅拿到5万元赔偿,。

  44岁的王某,系福山区张格庄镇杜家崖村农民。受雇于福山某运业有限公司从事驾驶。今年4月7日5时许,他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林门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04国道19km+400m处向南左转弯入204国道时,因转弯不让直行与马某驾驶的中型货车相撞,导致马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前,福山某运业有限公司因业务繁忙,保险逾期两天竟然忘了续缴纳交强险,未料事故就发生在眼前,面对23万余元的巨额赔偿,车主仅能筹措5万元现金赔偿死者亲属。被告人不能就民事赔偿原告方达成赔偿协议,不能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对王某不宜判处缓刑。同时,。本案车主若“未雨绸缪”,不至于产生“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