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

发布时间:2020-02-15 17:23:15


  或许大家都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是多少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2018年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内容如下: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鉴定项目: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包括伤残等级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评定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主要用于计算伤残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包括误工时间

  如果误工时间需要很长,而医生又没有出具建议休息证明的,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受害人可以进行此项鉴定。肇事方如果认为受害人误工时间过长的,也可以申请此项鉴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包括护理时间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包括住院和出院期间的护理时间鉴定,受害人和肇事方都可以要求进行此项鉴定。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伤残等级不高,但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很大的,可以按照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如果受害人认为其伤残等级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不相适应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包括护理依赖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的,应进行此项鉴定。

  (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包括智能障碍鉴定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受害人在精神上与事故前发生很大变化,记忆力明显下降,说话吐字不清,脾气暴躁,即须考虑此项鉴定。

  二、原则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三、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最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项目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律师。期待你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