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今实施

发布时间:2019-11-11 21:41:15


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此次保险行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2008年9月,为简化理赔手续、方便广大投保人,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进一步统一、规范各公司交强险理赔服务行业标准,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机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工作组,制定并于近日下发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将继续从维护广大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指导保险行业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保障功能。下一步,,规范并统一交强险理赔单证要求,从而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