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导致交通肇事罪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9-08-05 21:14:15


  罕见开车门导致交通肇事罪案宣判

  随手拉开一辆停靠在公交站台附近的出租车,岂料就在车门被拉开的同时,一位66岁的老汉骑电动自行车带着老伴经过这里,老汉的右刹车把正好撞上车门,电动车失控,又撞上一辆正准备进站的公交车,老汉连人带车摔倒,后坐上的老伴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交管部门认定拉车门的小伙子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仅仅是拉开车门而已,没有任何犯罪的故意,他会面临怎样的判决结果呢?昨日,交通肇事案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范兵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冒失开车门闯下大祸

  1979年5月出生的范兵,在市区从事出租车经营业务。2004年10月25日上午7时许,范兵交班后玩了2小时扑克,随后走到汉江路晚晴烟酒店附近的43路公交车站,发现熟悉的出租车司机陈某正将车停在这里,范兵走上前就拉开陈某的苏AB2150红色桑塔纳轿车车门,几乎在拉开车门的同时,66岁的缪老先生正好开着电动自行车、带着64岁的老伴许大妈由东向西经过这里,范兵拉开的出租车前车门正好碰擦上缪老先生的电动车右侧刹车把,致电动车失控向左侧倾斜,又与正常行驶的苏A21279号43路公交车的右后侧碰擦,致缪老先生和老伴许大妈摔倒受伤。发现两位老人摔倒后,范兵瞅了一眼便跑开了。

  坐在电动车后的许大妈摔得很重,她被紧急送往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2004年11月2日,许大妈因抢救无效死亡,家人万分悲痛。

  交管部门认定范兵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及开车门的范兵均离开了现场,致使案件侦破遇到一定的困难,民警走访了附近几十名市民,可大家都保持沉默。根据缪老先生的陈述及对公交车进行检验,发现公交车后轮上刮痕,而电动车后备箱上有破损和红色的油漆附着,这些证据证实了缪老先生的陈述,即事故发生是有人拉车门碰上他的刹车把所致。

  民警通过对晚晴烟酒店店主调查得知,事故发生后与缪老先生发生过短暂争执的年轻人叫范兵。尽管范兵没有承认事故发生时的真实经过,但通过一系列的技术鉴定,交警部门终于查清了事实,引发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正是范兵不加观察拉开车门所致。

  11月10日,南京市交警五大队通过现场勘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范兵在开启苏AB2150出租车车门的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而肇事,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陈某在设有公共汽车站和消防栓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应负此事故次要责任;缪老先生夫妇及公交车驾驶员不负此次事故责任。

  2004年11月16日,范兵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范兵被依法取保候审。2005年3月29日,公诉

  庭审控辩双方争论激烈

  今年5月18日上午9时,,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范兵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控方认为:被告人范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辩方则认为:本起事故并不是范兵一人违反交通法规所致,苏AB2150出租车驾驶员违章停车,缪老先生驾驶电动车违章带人且不在非机动车行驶的范围内行驶,又疏于观察,公交车驾驶员吴某在混合车道驾驶机动车也疏于观察,死者许大妈违章乘坐电动自行车,等等,这些行为也都属于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正是众多的违章行为同时发生,才造成了这一事故。

  被告人范兵及其辩护人均认为,范兵的违章行为与缪某夫妇碰擦受伤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范兵的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任何损害结果的发生,故范兵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昨天上午,,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出示的一系列证据证实,被告人范兵对本起重大交通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人范兵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开启车门时,未能仔细观察,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致使缪某所骑电动自行车被开启的车门刮擦后左倾与苏A21279公交车相碰撞,造成许女士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其开启车门的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应当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被告人范兵系初次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故作出上述判决。因开车门导致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罚,这在全国尚不多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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