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破自行车“碰瓷”骗钱 安徽小青年获拘役5个月

发布时间:2019-08-18 10:56:15


  16岁的余少龙用事先准备的破自行车向路过的车辆抛去,并利用其左手食指骨折旧伤,制造交通事故假象后骗钱。3个月中4次行骗共获赃款1.4万余元。5月18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少龙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994年出生的余少龙,来自安徽省寿县。为弁取不法之财,结伙“碰磁”行骗。2010年12月23日下午,余少龙伙同他人至金山区亭林镇南亭公路近东新村6组6007号门口,将早已准备好的破自行车向骑三轮车路过此地的顾先生抛去。然后,一哄而上,将顾先生团团围住:“你将我撞伤了,赔钱!”余少龙一边吼叫,一边伸出“受伤”的左手。顾先生一楞,虽然知道碰上了骗子,但在对方“怒目拔拳”的威胁下,好人不吃眼前亏,答应赔钱。在余少龙等人的威逼下,当场写下了6000元医疗费的赔偿协议,并当场给付现金2O00元。第二天傍晚,余少龙按约来到金山区亭林医院,准备向顾先生收取剩余赔偿款4000元时,被接到顾先生报案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查明,余少龙伙同他人,还于于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分别在浦东新区南汇惠南镇永乐村勤乐404号门前,松江区新桥镇新庙三路969号门口和浦东新区南汇大团镇永定北路2号门口采用同样的手法,3次向骑三轮车或开拖拉机的驾驶员行骗,共得赃款8000余元。

,余少龙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假象的方式,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1.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又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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