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不签收生效吗?这种特定情形不签收也生效

发布时间:2021-05-06 14:54:15


  离婚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这些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自愿原则,。而经过各方调解后,达成一致后,调解书。那么一方拒绝签订调解书,还具有法律效力吗??根据上述问题,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离婚调解书不签收,会怎么样??

  夫妻闹离婚,起诉,,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都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男女双方发生争执,双方矛盾不可调和。,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那么案件会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

  因此,离婚纠纷案件中,如果男女双方调解的结果是自愿离婚,,经过当事人签收后等同于离婚证。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下,这份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特定情形下,不签收调解书,调解书也发生法律效力。

  假如当事人在调解时候,选择了调解协议在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记入笔录,,记入笔录,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还有明确了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这种特定情形下,调解书不再是签收后才生效,而是调解达成之日发生效力。

  三、当事人在调解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当事人需要了解签订调解协议时候,是否知道且同意各方签名或者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调解达成协议的,。

  3、,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必须要签名或者盖章。

  4、调解书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的时候,。

  5、注意调解书是送交还是送达。一般情形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送达之日生效。而特定情形下,调解协议达成一致为生效时间,调解书送交是不产生效力。

  6、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存在明显显示公平,非真实意思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注: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